关于征选山东省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15:21:23 信息来源:本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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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按照《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8〕3号)、《山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21〕73号)要求,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建山东省工伤预防专家库 (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征选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定位

       通过建立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推动工作有力的工伤预防专家队伍,促进专家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作用,不断提升我省工伤预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省工伤预防专家库分行业建设,包括若干个专业组。

       二、入库专家条件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各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伤预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均可申报,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的方针政策,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掌握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三)具有高级(科研单位和高校为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胜任现场工作。

       (五)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特殊专业人士和相关行业知名专家的年龄及职称可适当放宽。

       (六)拟推荐专家专业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工贸、消防、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心理健康、财务管理、劳动保障等行业领域。

       三、入库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入库专家按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1.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2.开展工作期间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所在单位不得减损应获得的权益;

       3.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监)管部门反映工伤预防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二)入库专家职责:

       1.参与工伤预防政策、制度措施、实施办法的制定和调研分析、课题研究,参与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2.参与工伤预防项目或方案的拟订、评估、评审、验收工作;

       3.参与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实地调研检查,排查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与实施评估验收工作;

       4.参与工伤保险政策解读、工伤预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

       5.在特殊工伤事故调查中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开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制定工作;

       6.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库管理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家库管理,统筹协调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负责与专家联络等日常工作,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专家协同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适时在网站公示。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通过部门推荐、审查报送、复核确认形式产生,专家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确保在库专家结构不断优化。对于连续2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工伤预防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退出专家库。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伤预防相关工作一般应邀请专家库中的专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专家支付相应的报酬。

       (四)专家所开展的工作仅为使用单位和所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不具有行政权力,不替代和承担使用单位和所服务单位的行政主体责任。专家对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法律后果负责。

       五、征选程序

       (一)申请推荐阶段。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采取个人申报并由单位推荐的方式。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所属行业领域各推荐10名专家人选,各技工院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个专业至少推荐3名专家人选,由专家本人填写《山东省工伤预防专家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并签名。需报送《申报表》纸质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审查报送阶段。工伤预防专家征选工作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条件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比选,请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及个人材料报送至山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山东科创大厦120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dglzxxh@126.com。

       (三)复核确认阶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复核、集中评议,确定最终入库专家人选,专家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宋东芳

       联系电话:13969108764

       附件:山东省工伤预防专家库专家申报表.docx


山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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